2011年12月20日 星期二

「廢粵語、滅繁體」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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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粵語、滅繁體」之後......
洛城新語
December 19, 2011 09:00 AM | 4291 次 | 2 | 13 | |
廣東省代省長朱小丹日前簽發第165號廣東省人民政府令,規定由明年起實行「廣東省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規定」,以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範漢字。此舉引發廣東龐大民怨,港澳民眾也極為關注,香港東方日報並以「廣東廢粵語、滅繁體」顯著標題報導。
「廢粵語、滅繁體」絕不僅是廣東省關起門來的「家務事」,香港、澳門、福建、廣西、雲南、西藏、新疆、內蒙,甚至台灣,都在等著看。

1997年回歸時獲得鄧小平「馬照跑、舞照跳」的保證,香港人尤其擔心自己下一個遭殃,在香港電視上聽不到粵語、在香港報紙上看不到繁體字。同樣地,簡繁之爭與方言存廢,碰上敏感的總統大選,也觸動不少台灣人的神經。

根據上述廣東省命令,全省公務員、學校教學、會議和集體活動、廣播電台、電視台和網路音視頻節目等,均須要採用普通話。使用方言播音事先須經由國家和省級部門批准。同時,國家機關名牌、印章、公文、政府網站、影視字幕、刊物、服務行業用字、公共場所招牌、企業和商品名稱等均不得使用繁體字和異體字。違反規定及拒不改正者將受到行政處罰。

使用簡體字與普通話作為中國官方文字與語言並無不妥,但與此同時,卻沒有必要禁絕繁體字與方言。

繁體字在台灣也稱「正體字」,而簡體字本是繁體字的修改版,在台灣與港澳通行至少60年以上。中國大陸官方下令禁絕繁體字,不但讓大陸民眾失去「書簡識繁」的能力,也切斷與港澳台之間一定程度的文化臍帶關係。尤其連私營商家的招牌與產品名稱,政府都禁止使用繁體字,更是撈過界。

同理,粵語、客家話、閩南話、潮州話等是文化承傳的重要工具,絕不只是「方言」,更是「母語」,而且都源自中原地區,至今仍保留許多中原漢語的古音。官方當然應該推廣普通話,但為什麼不能留下方言文化的呼吸空間?

試問北京政府,禁絕方言和簡體字以外文字的命令,敢不敢拿到西藏、新疆、內蒙、雲南、廣西等少數民族聚集區去實行?

反過來看,說粵語、客家話、閩南話、潮州話的人,與多年來習用繁體字港澳台民眾,絕大多數是漢族。為什麼北京官方禁絕漢族的方言和傳統的繁體字,卻不敢在少數民族地區推動同樣的命令?一個政府對不同民族,難道有好幾套語言文字的標準?

幸好加州不是廣東,加州政府不會也不敢,下令禁絕英文以外的語言與文字,海外華人才能享受到如此多元豐富中華文化資源與中文媒體服務。

從「廢粵語、滅繁體」,可以看出廣東官方大開文化倒車的僵硬心態與小鼻子小眼睛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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