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31日 星期五

Mui-kui kio bo-kang mia, phiN khi-lai kam kang-khoan hiah-nih phang? A rose by any otgher name

Choe-kin TLH hoat-khi koan-he BLG e khong-gi un-tong, koh seng-lip
lian-beng lai cho chit kiaN tai-chi, goa kam-kak chin u i-gi.
Goa bat sia-koe chit phiN "運用台灣文學進行語言人權教育" lai-te u kong-tioh mia
hong-bin e gi-te. Chin phai-se si iong Hoa-gi sia e, chhiaN chham-kho.

Hak-khiam

Juliet: "What's in a name? That which we call a rose By any other name would smell as sweet."Romeo and Juliet (II, ii, 1-2)
http://www.enotes.com/shakespeare-quotes/what-s-name-that-which-we-call-rose

第四課﹕名字的故事

關於名字的爭論是台灣語言戰爭的重要一環。我們不時在爭論名稱的問題,臺灣話、台語究竟是何指?客家話是臺灣話嗎?你是華人?台灣人?中國人?還是既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為什麼幾乎每一個學英語的人都被賦予英語的名字?原住民要用漢人的名字還是原住民的名字?從山胞、高山族、山地人到原住民這些名稱的變化有什麼意義呢?台灣是世界上國名最多的國家,在國際社會使用的名稱有十幾種,不過,為什麼從來不能以台灣的名稱出現在國際社會?相關的名稱爭議可以一直列下去。這些議題都和學生的生活世界息息相關,很適合作為語言人權教育討論的議題。

教師在選擇討論議題的時候,可以考慮優先選擇最近最熱門的議題。就名字的爭論而言,原住民的復名運動應該是很切當的選擇,我們學校的通識中心曾邀請MAYAW
BIHO(馬躍比吼)介紹他編導的【請問貴姓】,公共電視的在網站上又有『請問貴姓』的網頁資料,網頁的內容包括原住民正名運動的歷史,文章、漫畫等等,資料相當豐富。

原住民正名運動是台灣少數取得政府承認的成功案例,很值得作為爭取『命名權』的教材。『請問貴姓』的首頁有一個相當醒目的大標題,『推動原姓名,政府別打混,正視真姓名,原漢都有份』。“原漢都有份”這句話說得好,原住民回復傳統姓名的運動,的確和所有台灣人都相干的事情。這裏牽涉到的問題是台灣是不是一個能尊重人民語言人權、重視多元族群語言文化的國家。語言人權教育重視聲音,重視勇氣,支持多元文化。『請問貴姓』的首頁的這一段文字,很值得的和學生一起分享﹕

『我們要大聲的說,我們是Bunun,是Cou,是Paiwan, 是Pangcah, Puyuma, Rukai, Saisiyat,
Seediq, Tao, Tayal, Thao,
Truku以及平埔族群,我們是世代居住台灣的「非漢」民族,我們有自己的名字,繼承自祖先,將來也要留給我們的孩子。從Tayal的父子聯名到Tao的親從子名,都是各自以獨特方式為族群世代的祝福。希望更多人知道,台灣這片土地上除了漢姓漢名,除了算筆劃和排五行,還有更豐富多元的姓名文化值得珍惜。』
語言文化並非在真空當中存在,我們需要從歷史的背景來了解語言權利的發展歷程。從表一的原住民正名大事紀可以看出,原住民正名運動雖然由原住民帶頭爭取,不過參與者真的是“原漢都有份”。正名過程所採取的各種各樣抗爭的方式也值得我們學習。原住民的正名運動可以讓教師和學生學習到爭取語言權利所需要的勇氣、耐心、策略和行動。

表一、原住民正名大事紀
1984.04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第三十六屆總會通常年會決議於所有相關法規條文、公文、行文中更用山胞為原住民。
1984.12.29 《台灣原住民權利促進會》成立,該會原住民幹部將《山胞》改為《原住民》,並在成立大會使用自己的傳統姓名。
1991.04.08 正名運動要求憲法將《山胞》改為《原住民》。
1992.01.24 原權會發表訴求《要求政府對原住民「正名」》。
1992.02.14 中研院民族所調查山地名族名稱問題:原住民34%、不要有特別的名稱25%、用自己的族群稱呼17%、山地山胞4%、先住民1%。
1992.03.08 原權會至台北國民黨中常會要求正名。
1992.05.21 發動《原住民上草山正名行動》。
1992.05.21 中研院民族所、清華大學、交通大學、東方宗教研討會、台大等漢族大專、研究生約400人聯合發起聲援、連署《原住民正名運動》。
1992.05.22 台大類學62位學生連署支持正名運動,要求歸還原住民自我命名的權益。
1992.05.23 南區台權會、原權會、長老教會聯合舉辦「為原住民正名而唱」演唱會,透過演唱、演說闡明原住民對「正名」的要求。
1992.05.26 省議會決議83年度起省府有關原住民事務不得使用《山胞》之名稱,否則預算不得編列。
1992.05.26 正名未通過,原運人士要求原住民國大代表退席抗議,十名大專學生於會場內抗議遭警衛拖出場外。
1992.05.27 花蓮玉里鎮代發動要求鎮公所《山胞》名稱改為《原住民》,否則拒審82年度預算。
1992.05.28 台東縣13位原住民議員至國民黨縣黨部陳情要求正名。
1992.06.02 中部原住民大專生及原權會代表至國民黨省黨部抗議並要求正名。
1994.04.24 原住民憲法聯盟二十多位代表至中山樓要求正名。
1994.06.01 立法院修憲委員通過將《山胞》正名為《台灣原住民族》送請國大修憲。
1994.08.01 國大修憲將憲法《山胞》修正為《原住民》。
1997.06 國大代表修憲成功,將《原住民》改為《原住民族》。
資料來源﹕節錄自http://www.pts.org.tw/~web02/name/p6.htm

和正名運動相關的文學作品相當多,『請問貴姓』的網站就列出許多相關的作品,列出的第一首詩是盲詩人莫那能的<恢復我們的姓名>,以下僅摘錄這首詩的第一段和最後一段﹕『從「生番」到「山地同胞」/我們的姓名/漸漸地被遺忘在台灣史的角落/從山地到平地/我們的命運/唉!我們的命運/只有在人類學的調查報告裡/受到鄭重的對待與關懷….如果有一天/我們拒絕在歷史裡流浪/請先記下我們的神話與傳統/如果有一天/我們要停止在自己的土地上流浪/請先恢復我們的姓名與尊嚴。』
莫那能這首詩清楚的表現出姓名和尊嚴的關係,失去了傳統姓名就如同失去了根一樣,無家可歸『在自己的土地上流浪』。

原住民恢復傳統姓名運動還牽涉到文字的問題。書寫傳統姓名的時候,到底要用羅馬字或是漢字譯音?『請問貴姓』的網站刊出Kaing
Lipay寫的『墓碑上的名字』,這首新詩,一開頭就問﹕『你的墓碑上要刻著漢姓漢名/還是以漢字譯音或羅馬拼音的方式刻下傳統姓名?』接著提到他們euing曾祖父「Aloken」,『卻葬在陌生的「張明坤」墓下』,詩中詳細的介紹阿美族傳統命名的習慣和文化意義,最後作者要求﹕

『我的墓碑上/請為我刻下羅馬拼音的傳統名字/用漢字加註譯音/我要我的子孫循著家族的傳統命名方式/讓這些祖先的名字流傳下去/我的墓碑下/將躺著以阿美族為傲/承襲家族傳統姓名為榮的人/和我同名的後代/將會懷念我/如同我懷念同名的外婆』

這首新詩將語言和文化完美的結合在一起,作者希望藉著阿美族『聯名』的傳統,延續、傳承阿美族族群生命和族群語言文化傳統。這首詩提出以羅馬字和漢字譯音並列的方式書寫傳統姓名。這種並列的作法也是經過抗爭才爭取到的權利。以下是原住民恢復傳統姓名的大事紀。

表二、原住民恢復傳統姓名大事紀
1946.05.06 行政院公佈《修正台灣省人民回復原有姓名辦法》,此後三個月內,台灣原住民族全部改為漢姓漢名。
1985.10.27 12名原住民針對原住民被迫改漢姓,霧社事件紀念碑前靜坐抗議,要求恢復原有姓氏。
1989.04 原運團體公推七人小組欲發動「還我姓氏」運動,提出原住民爭取「恢復姓氏」基本權6項方法,但未成功上街頭,也未引起重視。
1991.07.28 基督教長老教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原住民與台灣前途研討會」,提出「為維護原住民尊嚴,應在政府登記的戶籍和身分證上,以羅馬拼音方式印上原住民名字」。
1995.01.20 通過姓名條例修正案,原住民可使用傳統姓名(第1條條文)。
1995.02.25 「遲來的正義與行政革新」公廳會,研商原住民恢復傳統姓名的行政作業問題,原住民各族代表及學者表示應採用羅馬拼音取代漢字。
2001.09.13 原住民傳統姓名可並列羅馬拼音。
2002.09 恢復傳統姓名統計:恢復傳統姓名共595人,申請回復漢名32人。
資料來源﹕http://www.pts.org.tw/~web02/name/p6.htm

就文字使用來說,正名運動“原漢都有份”另外的用意應當是漢人也有正名的必要。漢人的名字問題使用漢字書寫時,比較不容易看出,如果使用羅馬字就會出現,到底是使用哪一種漢語的問題。由於獨尊華語政策的影響,漢人的羅馬字標記常被限制只能使用華語,造成非華語人士姓名權被剝奪的情形。胡慧玲
(1995﹕63)就報導林宗義的親身經驗﹕

辦事員匆匆瞄了表格幾眼,說:「這樣不行。」我說:「為什麼不行?」他愛理不理的說:「名字不對。」這就奇怪了,林宗義的名字怎麼可能不對。久久他才慢吞吞的說:「英文拼音不對。」這也奇怪,林宗義的英文拼音是Lim
Chong-Gi,小時候我父親就教過我,我也這樣寫了十幾年,又有什麼不對?辦事員很不耐煩的說:「不能用台語拼,要用國語拼。」他叫我改做Tsung-Yi
Lin。

時代改變了,但是獨尊華語的惡習不變。林宗義先生要是現在去辦護照,辦事員還是會要他使用華語拼音。不同的只是現在又有新的華語拼音方式,從Tsung-Yi
Lin 變成Zong-yi Lin,還是戴上華語的面具。 最近換新的護照,旅行社說根據政府的規定要採用華語的通用拼音。
這個新規定和過去獨尊國語的作法有什麼差別呢?人名以母語標記的權利還是在華語的霸權下犧牲了,政黨換了,不注意姓名權的作法,同樣沒變。

台灣至今仍然不變的華語命名行為需要從語言人權和批判教育學的觀點加以檢視。T’sou(1988)所報告的香港在1997之後可能面對的羅馬字姓名問題,值得我們參考。香港人的羅馬字姓名向來以廣東話發音的羅馬字,而非華語的羅馬字。不過要是根據中國使用華語和華語的漢語拼音作為羅馬字寫法的話,將有四分之三的香港人需要更改姓名寫法。如此一來,將造成三個問題﹕a)違反香港人對傳統羅馬字姓名的習慣;b)因為使用非母語及其拼音,造成個人認同的困擾;c)法律認證方面的困擾(T’sou
1988:12-13, 17;轉引自 Jernudd 1994:
124-125)。因此,T’sou(1988)認為要是強制規定使用華語發音作為香港人的羅馬字姓名,將引起反彈。在台灣母語羅馬字的姓名權似乎從來不受重視。為什麼台灣人普遍的缺乏母語姓名權意識?老師可以和學生探討現象形成的原因以及可能的影響,同時思考如何透過社會行動,提升姓名權意識。

與姓名相關的議題可以作為學生討論的焦點,教師可以運用議題中心教學法讓學生分析社會議題。劉美慧(2000﹕130-131)曾以『是否贊成原住民恢復傳統姓氏?』為題,讓學生進行結構性爭論。
我曾利用施正鋒的「少數族群語言公平討論區」讓學生討論『是否允許少數族群用自己的語言來命名?證件是否可以用少數族群語言申請?』的問題(施正鋒、張學謙
2002﹕附錄10)。相關的回應幾乎都認為應當允許少數族群使用自己的語言命名,也認為可以使用少數族群語言作為證件使用的語言。這些回應大多肯定命名權,認為語言不但是溝通的工具,也是族群認同、自我認同的重要象徵。以下是相關意見的摘要(施正鋒、張學謙
2002﹕附錄10):

『我覺得少數族群當然可以用自己的語言來命名,也可以用來申請證件。因為語言是公平的,沒有任何一種強勢的語言有權利剝奪弱勢的語言,想說哪一種語言也是個人的權利,而且語言代表著一個種族的文化,怎麼溝通還是用自己的母語最親切最自然。』

『每個族群每個人都有使用自己語言的權利,不管是多數或者少數的族群種族,他們在他們的群居地方上都可以使用自己的族語命名。不管在是在地名、路標、公家機關…等。除了使用漢語外應加上羅馬拼音來讓少數族群認識。在身分證或證照上也是可以的,因為我們要做到保護其他語言的特色。在證照上的語言文字一樣,可以在上面標示羅馬字,這樣大家就可以多元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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